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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院本科生自愿放弃美方学位申请条件及实施办法

2026-06-26  点击:[]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保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学生自愿放弃美方学位的申请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

2.学生自愿申请;

3.兼顾学院专业培养规模与办学条件;

4.保障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稳定性。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已充分利用国际商学院提供的学业辅导、师生咨询、学术中心活动等支持服务,自愿申请放弃美方学位,知晓并自愿承担相关后果与责任,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方可申请自愿放弃美方学位:

(一)第七学期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综合GPA低于2.4(不含2.4);

2.已完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一、大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

3.未达到美方商学院录取条件,且无法注册专业课程;

(二)应征入伍退役复学。

(三)修读年限已超过4年学制。

三、工作程序

学生申请自愿放弃美方学位,按以下流程办理:

1.发布通知:第七学期开学前,学院公布申请时间及细则,其它学期不开放申请;

2.申请报名:申请人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年级辅导员负责报名事宜;

3.学院审核学院教务中心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拟接收名单;

4.材料签署:学院将在开学一周内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长线下召开自愿申请放弃美方学位说明会,并在会上发放《自愿放弃美方学位申请书》、《家长知情同意书》,由申请学生及家长分别签署,申请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5.开班条件:学院将对通过审核并完成材料签署的学生单独编班,成立单学位专项班(以下简称“专项班”)开展专业授课。

四、专项班课程设置与教学要求

专项班课程设置以现行中外合作办学课程为基础进行必要调整,无需额外论证课程合理性或进行学分转换,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1.培养方案:沿用现行中外合作办学培养方案;

2.学时调整:每学期注册课程不超过7门,课程名称与双证班课程一致,教学总学时适度增加;

3.修读顺序:课程学习不再受先修后续顺序限制;

4.考核标准:课程采用双语教学,形成性评价与双证班课程一致,实行全过程考核,期末考核标准与双证班课程相当。

五、成绩管理与毕业规定

1.专项班学生不再享有研究生推免及奖学金评定资格;

2.专项班学生所有课程设置无实质性变化。学生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学院按照原有程序和要求进行毕业审核,并上报教务处审核;

3.专项班学生通过毕业审核后,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附则

本办法自国际商学院2026级本科生开始施行,由国际商学院负责解释。



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2026年6月